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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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编制2016年6月29日
编制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工作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高新区、重庆知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
三 、两江新区、规划目标、
二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其中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